问题 | 离婚户口怎么分户立户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办法:首先,当事人凭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分户。然后,户籍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最后,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分户。 离婚后分户口,具体步骤如下: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 离婚了,有四个分户口本的步骤。具体如下: 1、双方带着原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填户口迁移证,注销户籍; 2、填完后,拿户口迁移证落户; 3、离婚后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等原因要分户的,要按新家庭成员的名单和房产部门出具单位分房或是房屋产权证明; 4、离婚分户的,直接拿着离婚证明或结婚证,到派出所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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