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已判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可以执行拍卖共同房产 |
释义 | 法院已判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拍卖共同房产,但是只能执行拍卖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并且人民法院在执行时还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的配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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