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收入区间划分的。劳务报酬在800元以下不缴税;800~4000元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800元)*20%;4000~20000元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20%;20000~50000元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30%后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超过50000元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劳务报酬的80%*40%后并扣除速算数7000元。您的税后收入应为6000-6000*80%*20%=504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