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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2012年1月9日入职的,我是2022年1月9日满10年,那么我2022年有多少天的年假呢?
释义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11年7月8日入职,今年7月满10年,2021年的年假是10天还是5天
    法律分析:10天。1、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的天数为10天,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不计算在其中;但是,若当年该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则职工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2、年休假一般需要在1个年度内安排:有集中安排和分段安排两种方式。一般不跨年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特点等原因确有必要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3、当然,如果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等正当理由无法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并对该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每日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8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家中有事2022年1月8日向工厂提出辞职,2022年1月9日上午写的辞职申请,下午工厂不允许辞职,直到2022年1月12日才批准。
    厂里不让辞职,劳动者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工厂同意: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拖欠、克扣工资;没交社保;规章制度违法;签订无效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是2021年12月交的医疗保险,2022年1月可以使用吗?以前没交过
    法律分析:次月。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后,次月医疗保险就会生效,生效后就可以使用。报销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是2021年12月缴纳的医疗保险,2022年1月可以使用吗?以前没交过
    法律分析:次月。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后,次月医疗保险就会生效,生效后就可以使用。报销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来年7月19日入职的年假天数是几天
    法律分析:法定年假有多少天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法定年假的天数有以下几种情况: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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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