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在哪办理,结婚证办理程序 |
释义 | 一、结婚证在哪办理? 结婚证在两人户口本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 二、结婚证办理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结婚办理条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46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补充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后,登记的效力应追溯到双方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期间。因此对结婚的实质要见的理解是确定结婚效力的关键。此条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婚前南同居行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实践问题。 《民法典》第1046、1047、1048条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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