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两者各有各的优势,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孩子的户口就可以申报在农村; 2,否则就可以在城市申报新生儿的户口,因为城市户口的师资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 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而且很多地区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不再受理户口“非转农”或者“农转非”),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如:河北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