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住房可否短租? |
释义 | 可以,房屋租赁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的最低期限,但规定了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房屋出租合同一般签几年会有法律效力呢 房屋出租合同一般签二十年之内有法律效力,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二、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多少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三、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和租金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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