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属于长期继续性合同;属于集体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一、诺成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诺成合同不都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既是诺成合同又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相对应。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1)买卖合同是典型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 三、仓储合同的特点 仓储合同有以下的5个特点:1、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2、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从成立时生效;4、仓储合同的对象只是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5、仓储合同时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