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服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只需在规划之初就申请建设公寓住宅房类型,经过规划局审批后,房管局允许在商服用地上建设的房产办理产权证;商服用地其产权为40年的商业性质,但需按商业房产进行缴纳相关的税费,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按商业用地进行补缴土地出让金,也不能按普通住宅那样产权到期后自动延期。商服用地除了比普通住宅用地在使用权上少了三十年的使用权外,在其它地方也有着不同点,具体有: 1、购买商服用地住宅的房产,银行会受理其商业贷款,但不能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多数情况下只能贷款50%,且贷款贷款时间最长期限为10年,不能享受国家对普通住房的贷款优惠利率。 2、商服用地其性质为商业使用,在相关的规定中,此类房产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