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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和抵押权区别有什么
释义
    质权和抵押权区别如下,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有或经登记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转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该财产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为:
    1.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包括不动产;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
    2.占有的条件不同:留置权和质权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抵押权不以转移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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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