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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院禁止令的怎么办
释义
    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院禁止令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院禁止令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三)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前款规定的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期限届满后,经评估仍有必要继续使用的,经过批准,期限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社区矫正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刑和行刑制度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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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