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有身份证的,就可以开具户籍证明: 1,如果同时没有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就不能开具户籍证明; 2,需要说说明的是,户籍证明不能异地开具,只能凭当事人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 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一条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