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登记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 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2、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3、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