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驻京办主任有实权。驻京办是当地政府在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较低但配置很高,驻京办负责人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分析 市驻京办主任拥有实权。驻京办是地方政府在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的级别较低但配置较高,驻京办负责人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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