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诊所要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开诊所需要的手续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