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度残疾人低保新政 |
释义 | 重度残疾人低保新政如下: 1、是全面落实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明确要求“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是指导各地提高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水平。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差额核定补差金额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 3、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据统计,生活补贴标准大部分省份处于每月50-80元之间,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最高的北京市每月可达900元。护理补贴标准大部分省份处于每月50-80元之间,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最高的浙江省每月可达500元。 4、是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区,可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以上是关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新政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重度残疾人无需单独立户也可享受低保的建议的回复》 一是全面落实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 二是指导各地提高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四是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