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哪里召开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召集,常规每年举行一次。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需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由选举主席团主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