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夫妻个人财产有这些: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性质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另一方有权利处置吗 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置。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置与使用。夫妻之间具有平等处置权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不得干涉与侵犯。个人财产也不用与共同财产混同,用于家庭生活。以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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