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下列财产可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