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为:行为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对于情节严重的,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罚是怎样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定罪处罚: 1、只要行为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实施了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即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犯本罪既遂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那些量刑标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量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客体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主要要件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是本罪主观上是故意而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依照《渔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炸鱼、毒鱼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要海洋处五百元至五万元罚款;(二)敲古作业的,处一千元至五万元罚款;(三)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处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四)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五)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五十元至一千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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