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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转诊转院的备案流程是什么
释义
    备案流程如下:
    (1)线上备案:登录社保局官网提交申请,就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的地区还开通了微信、电话备案。
    (2)线下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表,可以去社保局网站下载,去当地社保局备案。
    1.异地转诊转院需提前联系患者的主治医师,由主治医生填写《某某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还要附上专家会诊意见,经医院医保处审核,院领导签字。另外还要准备好其他的相关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的检查结果、医院诊断证明。材料都准备好了之后,携带上述材料,去当地的社保局相应窗口进行审核备案,这样异地就医后就可以方便的报销了。社保局的备案手续完成之后,就可以转诊转院了,在异地医院就诊后要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带回,到当地社保局相应窗口进行费用报销。另外如果病情十分危急的,可以先由就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先行转院,转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社保局补办审批手续。
    2.异地转诊的不仅要办理备案,还需要让医生开一份“转诊证明”。 不过转诊证明不是想开就能开的,如果当地就能治疗,仅仅是为了更好的医疗条件,医院可能会拒绝开具。 有无转诊证明会影响到报销额度,有的地区没有转诊证明,是不会接受患者的。
    备案需要选择定点医院机构,以后在定点医院看病才能报销。但也有一些城市办理异地就医不需要选择定点医院,只需要医院支持联网结算就行。
    3.成功办理备案后,就可以直接拿医保卡去定点医院看病了,出院时用医保直接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医保卡是异地就医的重要凭证。也可以在微信或支付宝上申请一张电子社保卡,功能和实体社保卡一样。
    因为各地政策不同,大家可咨询全国社保热线电话“区号+12333”,先咨询自己符不符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再去办。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一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二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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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