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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不愿意解除租房合同怎么办?
释义
    处理房东不愿意解除租房合同的方式是:如处于租赁期间,则应当继续执行租房合同,或者与房东协商支付相应违约金解除合同;如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导致租房合同难以按约实现,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租赁期间届满,租房合同自动终止。
    一、租房未满一年违约金如何算
    法规中没有对租房违约金的具体规定,法律上允许当事人自行商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在合同中违约金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在合同中约定以一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那么承租人就要支付出租人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违约金,如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出租人实际损失的30%就可认为违约金过高,进而要求降低。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则违约金应按照违约给房东造成的损失计算。
    二、租房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两个月能退吗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损失数额以未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损失为限。
    三、房东违约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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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0: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