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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释义
    女方有精神病人可以提出离婚。
    如果当事人配偶同意的话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不过,具体情况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才患有的精神病状况,以及是间歇性或完全性精神病,最首要的是得变更对方的监护人,这样比较好诉讼离婚。
    在审查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应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
    1、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不离为宜;
    3、对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当事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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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