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集中处理案件的统一场所,办理案件中所需各环节均可在其中解决。 只要犯罪嫌疑人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就进入了全天候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区,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同时从进入办案区登记后的人身检查、讯问嫌疑人到最终嫌疑人离开,全程已经建立标准化管理模式。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持续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北京市公安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出集约化、精细化执法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1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先试先行,建成以“整合资源、源头管理、合成作战”为特点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拓建立案件集中审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中心运行7个多月以来,共审查嫌疑人3670余名,平均每日审查18人,单日最高审查92人,审查过程秩序井然、流程规范,实现了安全事故、执法投诉零发生。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海淀分局先试先行的基础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已经在全市全面铺开,西城、丰台、石景山、通州、房山等分局正在积极推进。 2016年11月,北京首家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4年多来,派驻检察室从实践探索到规范发展,市、区两级公检机关建立了配套制度,细化了工作流程,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保障,检察机关选派专职人员常驻中心值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是首都公检机关协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制创新,为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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