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分割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 1、协议优先原则;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一、分割的原则与方法是什么? 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并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予以承认;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法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二、分割财产时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分割财产时遵循的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保证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也不得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三、婚内债务分配原则是什么? 婚内债务分配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是包括债务在内的;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减轻因父母利益分割带给子女的经济困难和心理负担;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离婚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或遗弃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给他们财产,而对于过错者,法律规定可以少分财产; 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法院在考虑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这些财产要物尽其用,对双方离婚后尽快展开各自的新生活都有好处;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分割共有财产仅局限于夫妻两人之间,不能够影响到其他人或国家社会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是不参与分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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