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兵征兵条件身体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兵征兵条件身体条件: 1、身高158厘米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陆勤人员需要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其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其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以及在校大学生其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无纹身以及较大疤痕。 其具体征兵条件请参考《征兵工作条例》。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全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