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去离是不是作废 |
释义 | 冷静期过后,在三十天内,双方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如果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没去或者超过三十天才去的都视为双方离婚撤销,双方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若双方想结束婚姻关系的,需要双方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期后再去领取离婚证;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一、和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和平离婚需要四个手续。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需要先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和平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 2、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 3、女子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 4、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 5、夫妻公公债务的处理; 6、其它事项。 二、什么叫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离婚相关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是几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是不能当天拿证的。《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也就是协议离婚需要等待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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