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可以根据遗嘱或法定行使。一、根据遗嘱行使。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二、根据法定行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