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人去可以投标单位考察。 如果对中标候选人情况还不十分清楚,特别是涉及科技项目中的有关问题,必须现场考察其是否具有承担能力、中标项目合同的履行能力时,招标人就可以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 招投标的流程如下: 1、是业主发布招标公告; 2、根据招标公告向招标公司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公司,进行预审; 4、通过预审后,在招标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5、在规定时间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招标当日进行文件开启,进行招标; 6、招标完成后三日内,招标公司通知或者在网上公布招标结果; 7、业主跟中标单位联系,鉴定合同。并有招标公司发布中标通知书。 综上所述,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可以进行现场考察,主要取决于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情况的了解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