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嘉兴市高温津贴规定为每人每月225元、180元和145元,根据工作类型。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若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到33℃以下,企业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法律分析 嘉兴市企业高温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企业如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拓展延伸 嘉兴市高温津贴的申领条件和流程 嘉兴市高温津贴是为了帮助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确保他们的权益和福利。申领该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流程。首先,申领人必须是在嘉兴市范围内就业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经营者等。其次,申请人必须在高温天气下从事体力劳动或高温环境下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规定标准。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相关部门。经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高温津贴。申领条件和流程的具体细节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结语 嘉兴市高温津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福利,确保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得到适当的补偿。申领该津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特定流程,包括在嘉兴市范围内就业、从事体力劳动或高温环境下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的申领条件和流程。我们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文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