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责任当事人一审二审再审的称呼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一般指的参与诉讼的人。包括原告和被告。一审,二审,再审期间的当事人称谓不同。原告,被告是一审期限的称呼。二审叫上诉人被上诉人,再审叫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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