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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犯的抽象危险
释义
    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虽然抽象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但在认定抽象危险是否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由此才能确定有无立法者推定的危险。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危险犯也是有未遂和既遂的产生,而且危险险也是属于国家很危险的人物,一般都是属于国家严格打击的对象,只要产生犯法的行为就会按此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最重要的就是看犯罪之后的结果来进行处理的。
    一、哪种驾驶行为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如果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
    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还坚持开车,就会涉及危险驾驶罪。
    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前三种行为均为抽象危险犯,只要成立该行为就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在荒无人烟的小路上醉酒驾驶的,因为没有抽象危险性,不构成犯罪。第四种行为是具体危险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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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