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已经验旧还能作废吗 |
释义 | 已验过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下个月开红票冲减就可以了, 没有抄税可以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与验旧无关。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作废,隔月的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负数发票冲减。 发票,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到的业务凭证。它们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开红字发票洗就可以了,减去的就是当月销售。换句话说,打开一个负数。不同的开票软件,深红的开票方法咨询税务局。 发票认证了还能作废吗 认证过的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抄报发票不能作废怎么办 已经做了抄税的话,需要做发票红冲,不能直接作废 没有做抄税的可以直接在系统做作废,打开发票作废,查询到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既可以作废,记得收回全部联次,并标准作废字样。要是已经做了抄税的话,需要做发票红冲,不能直接作废,收回全部联次后,普票选择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专票要先做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后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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