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区别 |
释义 | (1)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一、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1、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6种情形之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适用存疑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案件经过补充侦查; (二)定罪证据不足; (三)不符合起诉条件。 刑事案件不起诉程序为: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二、检查院不起诉的案例多吗 多,检察院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检察院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表现。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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