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指的不记名债券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记名债券一般是指在券面上无需注明债权人姓名,也不在公司名册上登记的公司债券。并且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一、股权收购手续 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转让,然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不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生效条件是: 1、股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2、公司依法设立,股东有权处分股权; 3、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4、无记名股票转让后,股东应当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够转让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够转让,但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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