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婚前父母出首付给孩子购买的房产,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形,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上述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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