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居住人员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共同居住人员是什么意思 1、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人员有哪些 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人员包括: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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