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落户新政策有哪些出台 |
释义 | ①取消了综合积分中的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在《规章》中取消了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实行落户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②取消了投资纳税积分指标。③取消了违反税法扣减分指标。④取消了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的规章。 1、买房落户 目前大连买房落户政策有哪些为:主城区为需购买单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贷款还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清,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2、人才落户(下列条件需全部符合)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 《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持续和谐发展,实现大连城市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现将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四、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置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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