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书和上诉书一样吗 |
释义 | 不是。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 (1)、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 (2)、期限限制不同。申诉状的提交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或有新的理由,随时都可提出;而上诉状则受上诉期限的限制,超过限制则不能提出上诉。 (3)、提出的主体不同。上诉状的提交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是委托处理人或近亲属则需经当事人同意;申诉状提出的主体则没有限定必须是当事人,只要是具有权益的人都可提起申诉,而不必征服案件当事人的同意。 (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引起的是二审程序,不管当事人提出的上诉是否合理,二审法院都要对案件进行审理;申诉状提出后,未必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经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的,才会通过审监程序进行再审,否则就不会产生再审程序。 一、怎么申诉行政诉讼 行政申诉的条件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确有错误;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3、对于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的行政案件,接谈法官认为原审裁判没有错误的,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本庭通过接待认为原裁判可能有错误的,进入正式审查程序。申诉提出的时间当事人提出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提出申诉。申诉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4、有条件的申诉人,应将申诉材料制作成光盘。光盘格式要求:申诉书及全案裁判文书制作成2003版word文档,其余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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