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公司的内部治理怎样比较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不设股东会。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突破了公司法人的社团性限制,没有股东会,股东会的相应职能也只有转嫁到股东一人身上。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定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所以一个公司可以由股东委派任执行董事并兼任总经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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