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般会向两个方向改革,一个是保留公益性质,这种针对的是一些没有收费职能,或收费职能较少且呈撤消趋势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种事业单位的职能可能会继续保留较长时间,等以后改革更深入,再决定最终的改革偏向。另一个就是改制为企业,这种一般是局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有收费机能且承担的机能可以被社会替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会改制为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大多数都是属于财政差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事业编制称为差额事业编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都或多或少承担收费或者中介服务职能,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大多数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但收费职能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单位由差额变成了全额供给,也可以说依然是差额,但差额部分为0%。事业单位转企业是要进行工商登记的,工商登记以后,原来的事业编制全部都要收回。也就是事业编工作人员转企改制前与人社局签订的聘用合同,转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当然除非你有其他未转企的行政类或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收,才可以与人社局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