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行异议之诉撤诉后可以再起诉。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予受理。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又主动撤诉了一般是因为诉讼理由不充分或事实不成立。 申请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