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存在下列情况借款担保书就是有效的: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 7.借款合同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