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区别如下: 1、业务范围不同房管局是隶属市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2、单位不同。房管局是房地产的监管部门。不动产中心是一个登记办证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