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公司应按法规编制财务报告并经审计。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应按以下方式做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必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其自身财产独立,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