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执行进入拍卖程序可以撤销。债务人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放弃债权、案外人有证据证明拍卖的是自己财产的、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有重大瑕疵的,可以依法进行撤销。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