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以实际居住情况确定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是指其实际居住的县(市、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其经常居住的,有固定住所、固定生活来源的县(市、区)。即,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居住的县(市、区),确定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进而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2.以户籍地确定居住地。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援引以上法律规定,推定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地是其居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以上为第一款——回答者注)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