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一、内地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三、华侨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本人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证明。另外,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强加胁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而且,男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早于二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