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采用“婚内财产公证”的方式将双方各自的“婚内财产”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并作公证是合法有效的方式,该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旦双方产生离婚纠纷,就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进行双方财产的分割,的确可以减少离婚纠纷带来的财产分割的麻烦并提高离婚的效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