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财产公证按以下步骤办理: 1、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受理: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审查: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 4、出证: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 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方非常富有,两人感情非常好,他们公证这一部分财产为双方共有,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法律中间状态,需要界定的,要进行公证。如果结婚之日,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汽车的产权证没下来。婚后才办下产证,法律上会认为这是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六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